公告日期:2021年10月4日至2021年10月7日
采购名称:金课工场教室建设
采购单位:西安交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拟以公开竞争性院处磋商方式采购下列货物。
一、招标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
金课工场教室建设
技术指标详见附件。
二、合同条款和条件
(一)产品要求:
1.必须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指标性能的偏差,可列出“技术规格偏离表”;
2.必须是国家认证的、品质优良的产品;
3.必须附有相关的产品说明书,有关技术资料或线路图等;
4.最终验收以采购方(或质检部门)测试结论为准;
5.必须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或技术培训)承诺。对于由产品或系统引起并确认需由成交供应商解决的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负责解决。
(二)交货期:
1.供应商要在响应文件中明确交货期(含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时间);
2.交工期自签订合同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最终以合同签定的时间为准,成交供应商每推迟一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按成交价的0.3%罚款。
(三)保修期:
一般情况保修期为五年。若有异议,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最终以合同签定的保修期为准。
三、投标须知
(一)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要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所编响应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另需把所供产品的名称、生产厂家、品牌或商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报价、交货期及主要承诺等,打印在一张纸上(清单),一式三份。
(二)供应商可向采购方索取与磋商相关的其它文件。
(三)供应商要自行检查所收磋商文件是否齐全,若有遗漏,要立即告知采购方补正。
(四)采购方发出的磋商文件若有变动,将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供应商,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
(五)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内容如有涂改、不详或无印章(公章或法人印章)者,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按规定封存后,应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在磋商日期后更改无效。
(七)响应文件正副本内容必须一致,若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八)磋商文件解释权属磋商单位。
(九)磋商日程安排:
预算金额:35万(元)
磋商日期:2021年10月9日9:00
磋商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仲英楼B912室
供应商准时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开标现场
四、投标人的必备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证照,具有良好信誉及合同履行能力,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三)供应商应为所提供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具有所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四)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记录,且在西安交大采购办供应商库中无不良记录。
五、投标报名或资格预审必须提供的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注册证)和1份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产品授权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29-82668931
电子邮箱:dz_1986@xjtu.edu.cn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注: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西安交通大学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