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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及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47号)(附件1),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3年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师项目”)申报工作,请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

一、立项类别

本次教改项目分为常规项目和教师发展研究计划专项项目。常规项目分重点、一般、人才专项三类,教师发展研究计划专项项目分重大招标、重点、一般、青年四类。各单位申报限额见附件2。

(一)常规项目

1.重点项目。立足前瞻性和先进性,着眼国家教师教育和教师专业发展全局,研究我省教师教育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前沿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对推进全省教师教育改革和教师职业发展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2.一般项目。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立足我省教师教育具体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二)教师发展研究计划专项项目

省级“教师项目”增设教师发展研究计划专项项目,由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负责,通知请见http://sxjs.snnu.edu.cn/info/1038/1791.htm。

1.重大招标项目。围绕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和教师培养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点改革,着力产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理论和实践成果,为陕西教育改革和教师培养提供重要智力支持和方案借鉴。

2.重点项目。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握国家教育改革和教师教育发展前沿,思考我省教育改革和教师教育关键领域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成果具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3.一般项目。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立足我省教育改革和教师教育具体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4.青年项目。鼓励具有一定研究潜力的青年学者和一线教师申报,促进青年人才快速成长,培养一批优秀学术骨干。

二、立项范围与申报要求

(一)常规项目。面向高校一线教师和教育管理者,由申报人或团队根据发布的《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自主申报。

(二)教师发展研究计划专项项目。以高校工作团队或个人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促进陕西省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教师教育质量为根本目标。具体参照《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2023年度教师发展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见http://sxjs.snnu.edu.cn/info/1038/1791.htm)。

立项申报要求请见相应通知。

三、申报安排

请各单位于10月9日(周一)前,将《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附件3)及立项申报书(无须签字盖章,两类申报书分别为附件4、5)PDF版,提交至yangmei0725@xjtu.edu.cn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3年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表

3.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汇总表

4.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书

5.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杨 梅 赵 欣 电话:82668931)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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